法律问答

身份证加急十天了,但还没有收到催促,该怎么办?

2023-11-28 07: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办理加急一般一周左右。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若未到领取时间急用身份证时可以电话询问办理派出所,确定办好后再去领取。临时身份证办理期限为3天内,一般当天可以领取。
    身份证丢失,要及时申请补领,尽快携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并重新填写法律依据:《常住人口登记表》,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民警将会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身份证补办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办理身份证加急通常需要一周的时间。没有申请加急处理,通常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有时候可能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如果没有到领取时间需要急用身份证时,可以电话询问办理派出所,确定办好后再去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具体以回执单为准。现在统一取消了身份证办理加急业务,办理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身份证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三日内取证,一般当天可以拿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