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向我借了2000元两年了,现在他不归还,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1-28 08: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朋友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 法律分析:朋友借钱不还,可以直接要钱,也可以采取其他迂回措施。如果你直接要,最好把欠条或证明给对方看;如果你觉得不好意思,可以请其他朋友帮你表达退钱的意愿;如果你不想回来,又不在乎自己的感受,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起诉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如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 可以,朋友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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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