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纠纷
2023-11-28 08:4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只有具备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可以过户的。双方需要提交必要的材料证据,具体包括:关于土地转让签订的合同或者达成的协议;卖方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买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的产权转移变更凭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另外,还有政府相关受理使用权转让部门的规定提交的材料,具体视当地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 法律分析: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
    1、国有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证可以凭房产证直接过户。
    2、国有划拨性质在土地使用证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后过户。
    土地证分很多种,不是每一种都可以办理过户。集体土地,一般使农村土地,只能一个村户籍人员之间办理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到村委会申请,受理会公示,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后,在村委会办理过户,不对外村户籍转让。
    国有土地又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
    划拨,是不能办理过户的,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转变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才可以办理过户。
    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过户只有几百手续费。
    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步骤
    首先要与卖方达成一致协议,并签订协议书。
    其次是双方到国土管理部门提出变更(过户)申请。
    三是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国有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
    四是等待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批复后办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法律分析:土地证可以过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可知,土地证一般是由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特定土地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文件,是持证人享有该土地相关权利的法律证明,持证人如果要转让土地证,当土地来源是转让时,应当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如果土地是划拨的,就应当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