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噪音扰民几点能够报警,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业主维权
2023-11-28 09: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噪音扰民的行为达到了法定的分贝值,或对受害人造成了日常工作生活的干扰的,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警方进行处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噪音扰民如果属于建筑施工作业的在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可以报警,其余情况随时可以报警,警察一般会对其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晚上噪音扰民超过二十二点可以举报。“夜间”包括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晚10点以后扰民可以向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投诉、向公安机关报警以及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属于夜间扰民的时间范围是晚上22点至次日6点,噪声夜间扰民的的标准是50分贝以上。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