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怎样进行

协议离婚
2023-11-28 10: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夫妻双方应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员在审查证件合格后,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员向双方颁发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的程序:
    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夫妻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
    二、工作人员审查。民政局工作人员应当对夫妻出具的离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三、登记。
    民政局经过审查后,确认当事人有离婚意愿,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应当予以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协议离婚进行的程序:首先,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然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最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开始计算一个月冷静期,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即可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