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今年70岁,南京,和自己儿子共有一套90平的房,怎样才能申请廉租房

房屋租赁
2023-11-28 10: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廉租房申请条件具体有哪些
    1、廉租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2、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二、如何申请廉租房
    1、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廉租房;
    2、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3、受理申请,审核申请材料;
    4、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5、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 法律分析: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法律分析:廉租房申请条件
    1、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