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同一债券存在多个抵押权人的时候,那么其分配一般是按比例来进行分配。具体而言,先看有无优先受偿权,如果没有则按照比例,即在同一债权上约定多个抵押人的,可以就设定抵押的顺序进行优先受偿,没有先后顺序的,又不足以全部清偿的,债务人可以选择任一债权人进行债务的偿还。
因此其分配方式应该根据上述的分配原则来进行分配和处理。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四条 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