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您好~这个问题我们先从法律角度来看:
拆迁款归谁所有首先要看房屋有没有房产证
拆迁补偿是指
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并且根据
物权法定原则,不动产以在有权登记机构进行权属登记作为取得
物权的法定依据。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如何证明房屋属于自己所有,很重要的一个凭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
其属于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
简单来说,如果这个房子已经完成了过户,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那么补偿款就是你的。
你的朋友就算后悔把房子卖给你,要反悔也来不及,
合同已经签了,房子也过户了,在法律上这个房子就完完全全是你的了,拆迁补偿费当然是属于你。
其次,我们从情理方面来看:
相信题主提出这个问题,真正为难的是,对方是你的朋友。
从法律上讲,拆迁款怎么分配都取决于你,哪怕一分不给他你也没有错。但从人情方面来看,朋友心里可能不太舒服,你自己也有点纠结犯难,处理不好可能就失去了一个朋友。利益冲突下,撕破脸绝交的情况也不少见。
所以这方面来看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就取决于你了,或许可以当面沟通一下,互相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说不定人家压根也没有想要那个拆迁补偿款呢。
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