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份转让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
2023-11-28 12: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份转让流程是出让方召开股东大会、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股份转让所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件及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份转让的法律程序:
    1、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达成合意;
    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等等;
    4、在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股权转让的办理流程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办理流程,股权转让经公司半数以股东同意、股权转让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变更股东名册等材料并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
    2、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办理流程,股权转让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变更股东名册等材料。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