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不知道是卫生局的还是医保局的来我的诊所查到了一盒过期的药品(2021年9月13日)到期的药品。然后我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理

保险合同
2023-11-28 13:5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向药监局投诉
  • 法律分析:如果属实,这关系到病人的治疗,过期药可能反而对疾病不利,该追究医院法律责任,但应该先到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追究医院的行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第七十五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过期药品管理制度为:交回医院药房进行集中处理。药品一旦过期变质就应彻底销毁,以防流入不法分子之手。最好的办法是将过期变质的药品交回医院药房进行集中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尤其是一些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青霉素,如果自行处理,防护不当或者散发空气中,可能造成过敏意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