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于恶意逃债的人怎样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债务追讨
2023-11-28 14: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理债务人恶意逃债的方式是: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是申请支付令。除此之外,若是债务人有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对于欠债不还的人,当事人可以与其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逃债是指债务人或债务相关人通过各种本质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能够引起债的事实、法律状态发生改变的以达到不还债务或少还债务之目的的行为。讨债导致了债权人增加了实现债权的成本甚至无法实现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第五百一十五条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