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地未按时支付工资,拖欠1000多块钱,该如何解决?

讨薪
2023-11-28 15: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工地工资拖欠不给的怎么办
    1、工地工资拖欠不给的解决方式如下:
    (1)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由其责令用人一方支付拖欠的工资;
    (2)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劳动者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劳动关系有以下证据: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工地拖欠工资,工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支付,甚至依法要求单位向工人加付赔偿金;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工地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工资。如果对方当事人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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