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借钱给我以前的男朋友20万,不是一次性借的,分几次,其中有十万是借的朋友的,有利息的钱,现在他人不知去向,一家老小都失踪了,但是我估计他去了她在广州做生意的妹妹那里,我有他妹妹的微信,问了他的妹妹,而他的妹妹拒不承认是在她那里,说他的哥哥也没有跟他联系,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谢谢

2019-06-20 11:41: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借款人失踪的情况下,由于借钱不还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应当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与证据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之后,债权人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而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建议在提起诉讼之前,先申请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这样能够避免债务人日后转移自己的财产,而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由此可见债权人在面临借钱不还情况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还是很有用的。
  • 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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