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孳息的归属以原物的所有权转移为界限。也就是说,原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原主人;交付之后,归新主人。但是如果双方有其他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条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
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