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伤害了我妈妈,导致她住院一周,可是对方一分医药费都不肯承担,我该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28 18:0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可以通过派出所进行居中调解,与对方协商;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那就要保留好相关的单据,搜集证据,准备民事索赔事宜。
    第三,向派出所询问处理结果,适当施压,要求对打人者追究行政or刑事责任,具体看你父亲的伤情鉴定。
    轻伤二级以上,就涉嫌故意伤害罪,有刑事责任了。
    第四,如果派出所处置失当,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投诉,这也是施压的一种方式。
  • 法律分析:可以的,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微伤的,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如拒不赔偿,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另外,故意伤害他人,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给予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
    如果确实不构成轻伤,而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可以不受理或是驳回起诉。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是应当受理的。轻微伤不涉及到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有民事赔偿。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如果有伤残的话需要鉴定,然后就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法医判定为轻微伤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进行两方调解、赔偿医疗费等达到协议,还能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捕、罚金等。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能够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伤害所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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