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五名中学生结伴半夜12点去乌江游泳(均末 满16岁)地点:重庆市西阳县龚滩镇乌江2. 对方家长要求其他四方各赔偿8万3.疑问:1. 责任判定2.赔偿费用太高,一般这种情况的赔 偿是怎么赔的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28 18: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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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 一般伤害赔偿:①医疗费,即受害人受伤后为恢复健康接受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费等。②护理费,即受害人在医院遵医嘱由专人对受害人进行护理所发生的费用。③误工费,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参加劳动而损失的收入,如职工工资、奖金,农民个体工商户等的劳动收入。没有工资收入的个体工商户、农工的误工收入应以他们未受伤害的平均收入或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难。误工的工日应以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为准。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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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情况,生成的具体问题是:对于五名未满16岁的中学生半夜结伴去乌江游泳,在对方家长要求各赔偿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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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损害赔偿问题
针对以上情况,生成的具体问题是:对于五名未满16岁的中学生半夜结伴去乌江游泳,在对方家长要求各赔偿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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