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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六十一条之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六十一条之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六十一条之一
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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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为:
1、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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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罪立案标准具有下列相关规定:
1、行为人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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