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领取结婚证有个孩子但有三年没一起生活了现在在结婚可以吗

子女抚养
2023-11-29 04: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小孩的,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前没有领取结婚证,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同居时满足结婚条件,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如果想要再和别人结婚,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对于子女、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协议或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法律分析:不可以。没有离婚现在跟别人在一起生活,如果对方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的涉嫌重婚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法律分析:没有办理结婚证不存在婚姻关系,属于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有了孩子没结婚证应依法补办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