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旧小区如何办理房产证

房屋产权
2023-11-29 05: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流程:1、初始登记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3、拿会测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4、领取相关证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5、缴纳公共维修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 老房子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申请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审验材料;
    4、审验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颁发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老房子房产证的办理过程具体如下:
    1、以书面形式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申请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审查材料;
    4、审核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颁发所有权证书。
    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