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变更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1-29 07: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变更的原因主要有: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的;
    2、合同的基础条件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等其他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合同变更的原因包括的方面有:
    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
    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
    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
    4.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
    5.因当事人自愿而变更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合同变更的原因包括: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
    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
    3、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
    4、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