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出差不违反劳动法,但是不可以加班,也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女职工
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受理申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