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公证的效力有哪些
1、合同公证的效力有:
(1)法定证据效力,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相应法律行为设立、变更、终止的必备要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二、借款合同公证的条件
借款合同公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即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有保证人担保的借贷,应提交保证文书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保证人有能力担保的证明;
3、以抵押作为担保借贷的,应提交抵押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抵押物为共有物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共有人是夫妻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借款合同或抵押借款合同文本。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合同中,双方约定借款利息的,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
否则,按照无利息借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