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吗

2023-11-29 09: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的条件:
    1、必须发生在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以前;
    2、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并且共同犯罪人实施了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并能产生犯罪结果的的行为;
    3、必须具有效的防止和阻碍犯罪结果的发生。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成立共同犯罪的,需要在全体犯罪分子共同中止犯罪行为的情形下成立犯罪中止,若有一人既遂的,即全体构成既遂。《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是指共同犯罪中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的心理;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且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对于中止犯,未造成损害的,应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则应对其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