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了交通事故无交强险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29 11: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生车祸有交强险的话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一、出了交通事故无交强险怎么办
    1、出了交通事故无交强险事故的处理方式如下:
    (1)由机动车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
    (2)未交交强险发生事故后是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需要车主承担事故带来的所有损失跟赔偿;
    (3)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主张交强险人身伤亡保险金请求权转让或者设定担保的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出了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出了交通事故的处理包括以下流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5、申请强制执行。还应做好对伤者死者的善后工作。
  • 出了交通事故无交强险应按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由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进行赔偿;
    2、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由双方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法律依据:出了交通事故无交强险应按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由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进行赔偿;
    2、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由双方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