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离婚手续在外地可以办理吗?

协议离婚
2023-11-29 12:1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离婚手续可以在外地办理。一般是在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办理;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在经常居住地办理;特殊情形下,会在原告户籍所在地办理;原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会在原告经常居住地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在外地。但仅限于诉讼离婚手续,不包括协议离婚手续。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若双方不能登记离婚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有特殊情况的,按照特殊情况处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在外地。但仅限于诉讼离婚手续,不包括协议离婚手续。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若双方不能登记离婚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有特殊情况的,按照特殊情况处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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