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抵押登记的方式如下:
产抵押登记可由
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
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
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