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处罚
2023-11-29 12:5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构成犯罪的有案底。如果刑事拘留后当事人的犯罪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这样不会留有案底。但是,如果最终给予了当事人刑事处罚或者视情况而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会留有案底。法律依据:《印发《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第一条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建立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 案底是指,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记录。而被处以刑事拘留的行为人,不一定会留下案底。因为刑事拘留只是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涉及刑事处罚。只有被认定为犯罪的行为人,才需要接受刑事处罚,也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刑事拘留不一定会留有案底。但是,已经被认定为犯罪的行为人就会留有案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之后有两种结果:第一种是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之后,认为犯罪证据确凿,提请审查批捕。
    经过检察院的起诉和法院的审理之后,行为人被认定为已经构成了犯罪。第二种是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之后,发现证据不足,释放行为人。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当然不会留有案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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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拘留后是不会有案底的。
    1、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只是侦查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存在案底;
    2、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3、只有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才会留下案底。
    刑事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1、公安机关对于具备法定七种情形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2、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或者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予以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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