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1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29 13: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评定伤残等级是通过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来确定的,鉴定依据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
    1.1
    1)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
    2)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肌力3级以下)或者三肢瘫(肌力2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等。

  • 1、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是由具有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依据伤残认定标准进行确认的。具体的残认定标准根据人体器官损毁程度、及其对医疗、护理等的依赖程度,还有被鉴定人因此产生的心理问题及社会关系问题综合判定。
    2、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1 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 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3 伤病关系处理
    当损伤与原有伤、病共存时,应分析损伤与残疾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根据损伤在残疾后果中的作用力大小确定因果关系的不同形式,可依次分别表述为:完全作用、主要作用、同等作用、次要作用、轻微作用、没有作用。
    除损伤“没有作用”以外,均应按照实际残情鉴定致残程度等级,同时说明损伤与残疾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判定损伤“没有作用”的,不应进行致残程度鉴定。
    4.4 致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 判断依据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标准如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3、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等。划分依据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
    2、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3、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在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