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
【法律分析】
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
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证。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进行录音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可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
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