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了解一下,如何举报投诉用工单位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9 14: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举报公司的方法是,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投诉所需的材料如下:
    1、《员工来访登记表》;员工亲自来投诉的,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通过来电、来信(函)、电子邮件投诉的,由工作人员根据投诉内容填写;
    2、员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员工劳动关系证明资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工资表、入职登记证明、被处罚凭证、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等);
    4、工资收入凭证原件,如:银行盖章确认的流水单、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单;
    5、委托他人投诉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要有员工本人的签名,同时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法律分析:投诉用人单位的方法是: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工作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投诉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即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具体投诉请求事项;
    3、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住所和联系电话;
    4、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提供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作为凭证;
    5、有与投诉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应提交该证据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
  • 通过下列办法可以投诉用人单位:拨打12333;直接拨打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电话进行投诉;携带身份证明、劳动证明、证据至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