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现离婚协议外的债务需要承担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婚姻债务
2023-11-29 14: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的债务协议,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则是有效的。夫妻共同债务由离婚双方共同承担,双方能够达成协议,约定由双方均等承担债务或由一人承担全部债务,但债务协议一般只约束离婚双方,而不约束债权人。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的债务协议,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则是有效的。夫妻共同债务由离婚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约定由双方均等承担债务或由一人承担全部债务,但债务协议一般只约束离婚双方,而不约束债权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婚后债务不是都需要共同承担的。只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需双方共同清偿,而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实际用于个人生活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不是共同清偿,而是债务人自行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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