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起诉离婚 对财产分割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最后由法院处理,法院也判离,是先下达判决书,能离婚,之后处理财产问题,还是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才能下达判决书?

离婚
2018-08-13 21:0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被告拒绝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审判,如果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被告收到传票后拒绝出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会缺席审判。

  • 1.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会判离
    2.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 最高院意见中视此种情形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离婚
    3.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   一般来说,离婚案中,起诉离婚一方需要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原告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被告方又坚持不离婚,一般一审是不会判离的,如果被告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那么一审判离的可能性会更小。
      但如果原告方坚持离婚,他在一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依然可以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