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在哪办理,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3-11-29 16: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手续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办理。
    1、双方协议离婚的,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的,由一方向另一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办离婚手续在双方登记婚姻的登记机关办理。即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办理婚姻登记处。离婚手续的办理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关系破裂,解决好子女抚养等问题后,予以离婚,待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则无需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法律分析:离婚办理地,可以是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提交起诉书以及相关材料,由法院立案进行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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