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人不给我户口本

2023-11-29 17: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公民家里不给户口本办理的,可以让家人陪同带上户口本原件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身份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 公民家里不给户口本办理的,可以让家人陪同带上户口本原件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身份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 法律分析:可以持身份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迁入户口手续。流程如下:
    1、向将要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无违法、违纪证明;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领取《准迁证》;
    4、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