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户口在四川,男方在吉林,我们在北京居住了两年以上,现在是哺乳期,能在北京协议离婚吗在北京协议离婚吗?女方户口在四川,男方在吉林,我们在北京居住了两年以上,现在是哺乳期,能在北京协议离婚吗?

离婚
2019-06-20 14:17: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男方在哺乳期是无法提出离婚诉讼地。不管是到民政局还是到法院。
    二、你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三、二周岁以下的孩子,在父母离婚时以判给女方抚养为原则。
    四、若你有证据证明你丈夫有外遇,你可以向法院申请精神损害赔偿但数额不能过高,否则法院不会支持,
    三、五万就差不多了。其他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适当的多分一些。 强调一下,你虽然怀孕及哺乳期间没有参工作,但你丈夫挣得收入中你有一半。
  • 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还取决于是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还是丈夫提起离婚诉讼。
    (一)丈夫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妻子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
    (二)妻子提起离婚诉讼妻子可以在哺乳期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