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近遇到交通事故,撞到一个撞红灯又未走斑马线的行人,现在伤者要求垫付医药费,我买了保险的,这种情况我是否应该垫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30 01: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 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四,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 法律分析:对于司机是否应该垫付医药费,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遇到伤者伤势严重的情况,医院有绿色通道都会先救人。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交警一般会通知保险公司或者由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先行垫付相关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交通事故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当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不过有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垫付。例如,在保险保险公司没有及时到位,而伤者确实需要医药费进行治疗,基于基本的人道主义原则,开车撞了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垫付医药费。
    在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二)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三)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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