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想要再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结婚
2023-11-30 07:2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再结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再行复印;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等。
    结婚程序有哪些
    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并询问;
    4、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 离婚再结婚需要的材料有: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离过婚的一方当事人原来领取的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裁定书;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分居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离婚后要和前夫再结婚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的流程与结婚登记是一样的,只是需要带的材料多了一个离婚证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