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15年8月份离婚,当时村后面修高速,土地赔偿款是说村里按人头分配,前夫一家说我户口迁过来没分到土地,但是我也有一份,等赔偿款下来了给我,过了半年左右,前夫给我打了钱,2万5,说是村上分的,我也就没核实,过了一年多,村里人找到我爸跟他说钱不止那么多,而且是离婚了的4个人也有,但是村里保存着,得自己本人才能领,让我爸通知我去领,我才知道离婚的几个人都是补的3万2,都是本人自己去领的,我给前夫打电话问,他说他们家确实私自扣了我的,为什么没人通知我本人去领,他没说,但是我知道,因为他叔叔是村长,所以他们家能以我的名义去签字,请问,我能找村里要这份补偿款吗,如果可以都需要什么手续,对于我前夫一家和村长的做法,我能追究法律责任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