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法院不给判离婚应当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
2023-11-30 08:1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当庭宣判。法院是否会当庭宣判主要是根据离婚案件的难易程度来裁量的。离婚案件只要没有太大争议,就有非常大的可能是当庭宣判,但是案件复杂的话,也会择日宣判。
    法院会判离婚的情况: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也无法挽回夫妻关系的,法院会依法判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要的处理办法: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应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但法院不下判决书,当事人可以与法院主审法官沟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法院超期限审案可以向其上级领导处反映其违法办案的情况,要求予以法律监督。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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