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给别人钱有借条但是后来听说那个人因为诈骗被刑事拘留了我可不可以也报警说诈骗警察会立案吗?还是需要我有证据

诈骗
2023-11-30 09: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还可以报警诈骗,但是只有在借款人具有非法占有借款的目的,且借款时使用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债务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将钱出借并且数额较大的情形下公安机关才会立案。其余情形下并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借钱不还能以对方诈骗为由报警,但是若是对方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情形,则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报警的意义并不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大多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能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案件。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