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人是否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分为三种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外省人自愿
协议离婚的,不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离婚;
2、外省人通过提起
诉讼离婚的,当被起诉人在深圳经常居住,可以在深圳提起离婚诉讼;
3、双方都不在深圳经常居住,也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也不能在深圳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