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上报个人财产,上报到哪里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1-30 10: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个人财产应当在立案受理后进行申报,夫妻个人财产包括: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1、告知当事人申报权利义务。在婚姻案件的立案阶段以及受理后的送达阶段,分别向原、被告先行释明申报财产的权利义务。如当事人不按期申报或故意作出不真实陈述,法院在判决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依法对其少分或不分,甚至可能会对其采取其他相应处罚措施。
    2、明确财产申报期限和内容。规定原告应当在起诉时、被告应当在举证期限内申报家庭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所申报财产的具体项目为:房屋,车辆,存款,家具、电器,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有价证券,个人收入情况、双方或一方的债权债务等。
    3、调查核实申报内容。当事人申报财产后,由法官助理组织双方到庭,对对方的《财产申报表》发表意见,记录在案。如双方对同一财产意见一致的,在庭审中不再重复调查;如有争议,但争议不大的,则由法官助理进行庭前调解,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争议较大的,则记录在案由法官在庭审中重点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是案件执行阶段应法院要求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申报。被执行人收到财产申报报告令的,法会寄出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依据申报表的内容申报个人的现金、股票、不动产、动产等的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被执行人应当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的财产已出租、已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或者存在共有、权属争议等情形的,应当一并报告;被执行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其他财产权等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也应当一并报告。
    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提交书面报告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延长期限;申请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适当延长。
    第六条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其财产情况发生下列变动的,应当将变动情况一并报告:
    (一)转让、出租财产的;
    (二)在财产上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的;
    (三)放弃债权或延长债权清偿期的;
    (四)支出大额资金的;
    (五)其他影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实现的财产变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