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牌照的摩托车在上海能行驶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30 11: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地摩托车在上海可以骑,但是会有限制。其限制有,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沿沪太公路—宝钱公路—沪宜公路—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朱枫公路—亭枫公路—S19新卫高速公路—新卫公路—卫六路—沪杭公路以及本市与浙江、江苏省交界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等。法律依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第三条 摩托车禁止通行措施
    (四)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1.沿沪太公路—宝钱公路—沪宜公路—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朱枫公路—亭枫公路—S19新卫高速公路—新卫公路—卫六路—沪杭公路以及本市与浙江、江苏省交界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2.沿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复兴路—淀山湖大道—港周路—盈朱路—青赵公路—北青公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 法律分析:外地牌照摩托车不能在上海开。外地牌照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一律全天候禁止进入上海市(含郊县),不然会受到处罚。外牌摩托 在上海仅可以在上海靠近江苏,浙江的边缘地带通行,沿上海西部边界等狭长地带, 就连上海郊县的镇中心都不可以。法律依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机动车和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应当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以及其他通行工具,应当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车辆号牌、行驶证或者行车执照等登记凭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等非机动车实行自愿登记。经注册登记的车辆,发生登记事项变更、所有权转移、用作抵押以及报废、灭失等情况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二十九条 下列车辆,可以上本市道路行驶:
    (一)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但全挂车、三轮汽车、轻便三轮摩托车、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以及外省市号牌低速货车除外;
    (二)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
    (三)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
    (四)市人民政府允许上道路行驶的其他车辆。外省市号牌拖拉机以及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车辆和其他通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驶。
  • 法律分析:外地牌照摩托车禁止进入北京6环以内区域行驶。
    京A牌照在长安街、南北长街、天安门、府右街都分时段限行,其他区域不限行;京B牌照北京市四环以内道路限行,四环辅路不限行;
    外地牌照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限行,六环主路不限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三条 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
    0.2米。 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
    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