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房子需要过户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30 11: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之间过户房产需要:
    1、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需要去民政部门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程序,就子女抚养、财产具体应怎样分割等一系列的问题进行协议。
    2、因为夫妻之间解除婚姻的关系而造成的房产过户的情况,双方需要提供离婚证书和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商议,通过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也可以是获得房产的夫妻一方携带已经生效了的法律文书进行直接办理。
    3、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法律依据:《房屋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离婚后,房产不一定要过户,对此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若夫妻双方有共同共有的房产,则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若只有一方想要房产的,该方可以支付另一方应分得份额的对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产过户;若夫妻双方暂不想分割房产的,也可以维持共同共有状态,不用办理房屋过户。
    如果是一方个人拥有的房产,原则上是不用分割的,更不用办理房产过户。但若拥有房产的一方自愿分割的,可以支付分割份额的对价给对方,也不用办理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离婚之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后离婚房子还需要过户。离婚之后,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凭各自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房产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依照离婚协议约定,办理离婚析产过户住房,重办一方名义房产证。
    完毕之后,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