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添加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30 12:0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是一种赠与行为,经房屋登记机关登记后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对房屋的同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购房加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分配,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我的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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