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当事人,如果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30 13:1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对方不赔偿的话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不赔偿的话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一、对方撞了当事人的车不赔偿怎么办
    1、对方撞了当事人的车不赔偿,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调解或者另一方当事人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下操作:
    1、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交警大队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3、收集证据,双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就很可能涉及诉讼;
    4、法院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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