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子女抚养
2023-11-30 13: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变更手续:
    一、协议变更。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同利益,抚养关系的变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夫妻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
    二、起诉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如下:
    1、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此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子女的抚养权即变更到另一方。
    2、若无法达成一致,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应当根据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方法:一是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予以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夫妻离婚后,直接抚养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的,不直接抚养方为了孩子的健康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人民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予以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