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山东威海乳山市的,我自2001年开始承包的村里的荒山,在这期间我在原来就有板栗树的周围栽植了有几百棵板栗树,现在正是盛果期的时候,今年7月12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用挖掘机挖掉了有100百多棵,我想问一下我的这个树现在挖树者应该怎么赔偿我的损失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1-30 13: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地补偿树苗赔偿标准是: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被征用土地上的树木,凡有条件移栽的,应当组织移栽,付给移栽人工费和树苗损失费;不能移栽的,可给予作价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折价补偿,或者给予新建同等数量和质量的附着物。
    征地补偿树苗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2、被征用土地上的树木,凡有条件移栽的,应当组织移栽,付给移栽人工费和树苗损失费;不能移栽的,可给予作价补偿;
    3、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折价补偿,或者给予新建同等数量和质量的附着物。
    4、对在征地期间,突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土地法》第16条条第2项明确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承包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数额。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应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毁坏他人树木赔偿标准如下:
    1、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至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至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至1800元;14至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至3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2、柞树林木补偿费,1至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至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至3000元;21至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至6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元。占地树木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树木的性质,还有树木的年龄的大小规定的不同的补偿标准。
    若是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毁坏的树木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果树一般是按棵树赔偿的,也有按亩数补偿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而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参照各自情况定一个赔偿标准,如果想知道每棵果树赔偿多少钱,可以查看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