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庭审笔录可不可以复印

2023-11-30 14: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庭审笔录可以复印,一般只限于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
    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七条
    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
    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复印案件材料可以收取必要的费用。
  • 法院的庭审笔录可以复印,一般只限于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
    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七条
    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
    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复印案件材料可以收取必要的费用。
  • 庭审笔录可以复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庭审、质证、证据交换、庭前会议、调查取证、勘验、询问、宣判等诉讼活动的笔录,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第十条
    庭审、质证、证据交换、庭前会议、调查取证、勘验、询问、宣判等诉讼活动的笔录,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