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监护人能有几个

子女抚养
2023-11-30 14: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作为监护人的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子女;
    (三) 其他近亲属;
    (四)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
    监护人的设定办法:
    (一)法定监护,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
    (二)指定监护。
    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
    (三)委托监护。
    (四)遗嘱监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还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所列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利,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的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
  • 监护人能是一人,也能是数人。
    法律上规定,虽然担任监护人的人员有顺序之分,但同一顺序中担任监护人的,并无人数限制,一人或数人均可。
    一般而言,监护人的顺序为对未成年人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的顺序确定监护人。
    对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的顺序来确定监护人。除此之外,监护人还能由父母或者相关的政府机关进行指定,也可以由除父母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来协议确定。
    在没有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时,甚至可以由单位来担任监护人。在确定监护人的时候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且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